为深入贯彻公开听证制度,助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保障司法办案效果,3月29日下午,锦屏县检察院将一起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开到了锦屏县偶里乡八腊村院坝,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启秀主持,邀请人大代表及当地村委会干部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代表、值班律师全程参与,数十名村民到场旁听。
2022年9月底,犯罪嫌疑人龙某群以被害人龙某标饲养的野猪出来破坏庄稼为由邀约龙某玉在被害人养殖场附近的稻田内安装猎套,在明知套得的野猪是被害人龙某标饲养野猪的情况下,龙某群伙同龙某东、龙某定、龙某玉将该猪运回并分赃。经对该被盗饲养野猪进行价格认证,价值人民币11400元。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有不少村民反映龙某标饲养的野猪出来毁坏农田、破坏庄稼,检察官随即联合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实地查看龙某标养殖场现状,并就规范养殖管理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龙某标表示今后将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事后双方已达成赔偿和解。
会上,朱启秀检察长就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政策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综合全案考虑认为四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且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听证人员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后,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进行了讨论和集中评议,一致同意该院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认为该院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会后,朱启秀检察长当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结合该案进行了普法宣传。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公开听证在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