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树立以“考”促“干”、奖优罚劣的鲜明考核导向,使考核真正成为衡量干警工作成绩的标尺,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3月31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静主持,院检察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考核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上,根据人员变动明确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责任分工清单,针对修改后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充分研究讨论,重点总结上年度考核经验,讨论分值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注重将检察业务数据与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充分对接、是否聚焦中心工作、是否有助工作提升,经过反复对比分析,参会人员建议针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2.0系统”考核分数、上级核心业务数据排名、参与群团组织、工、青、妇及检察专项等工作考核分值进行调整,同时将开展特色亮点检察工作及荣誉获奖情况融入考核,完善了考核各项标准,确保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徐静同志就推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建立检察人员管理考核制度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创新检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涉及检察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水平,更影响到检察机关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科学化管理建设,要站在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高度,深刻认识健全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在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功夫。要压实检察人员考核的责任,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充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积极提出符合检察工作规律、体现职业特点的考核意见建议,切实将纸面上的考核制度落到行动上,全面提升考核实效。三是要在加强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确定分工,坚持问题导向、质效导向,把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贯穿考评始终。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院和兄弟院的沟通,借鉴经验,取长补短,确保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稳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