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13条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要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义,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是推动“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建设者和参与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遵义发展提供优质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支与遵义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检察队伍,提升与遵义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检务保障水平,完善与遵义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履职工作机制,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握遵义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及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工作。
此外,《意见》强调,全市两级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和落实好遵义检察“一二三四五六”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推动整体工作持续有效开展。